根据《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8〕3025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校内导师和学院同意、专家评审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决定对34名符合2018年申请条件的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推荐,具体名单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4日
[点击下载] 2018年获准学校优先推荐的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申请人名单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