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北林校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已获得突出科研成果,并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研究生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为了做好2018年研究生腾飞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术腾飞A类奖学金。
二、评定要求
1、评定方式为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科认定学院审核学校答辩确定名单。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学科认定、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同《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3)和支撑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3月16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楼206)。其中,对符合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条件第四条的研究生,还须提交所在学科专家推荐信一份(附件2)。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术腾飞奖学金的研究生的成果进行初评,最终确定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
4、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候选人的研究成果、创新能力及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学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提交的材料按下列要求排序装订: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各一份);
(3)按清单填写顺序排列学术成果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其它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加盖学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1、3月9日 学校启动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工作;
2、3月12日-16日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
3、3月19日-23日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候选人;
4、3月26日-30日 学校组织公开答辩;
5、4月2日-4月6日 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定具体要求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如有冲突,以本次通知要求为准。
2、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引导,并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研究生能参加学术腾飞奖学金申报评定。
五、其它说明
1、此次评奖只限于申请研究生学术腾飞A类奖学金。
2、参评学术腾飞奖学金所提供的学术成果必须为正式出版、公开发表或国家审批通过,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3、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4、获得学术腾飞奖学金的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提前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学校撤销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追回已发的奖金。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专家推荐信》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报支撑材料清单》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评定办法》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2336011
办公地址:主楼206 联系邮箱:515949892@qq.com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9日
[点击下载]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腾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