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创新,推动我校的学术氛围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有效保证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评选标准
1、评选原则
评选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鼓励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每年从已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论文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表彰。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和选拔原则上从“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产生。
2、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文献综述能够综合、全面地反映该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发展与现状,归纳、总结正确;
(3)研究内容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所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4)研究成果对解决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贡献,或具有较大社会效益,对学术研究和科技发展具有较大实用价值;
(5)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表述清楚、准确,层次分明,推理严密,书写规范;
(6)申请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正式发表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价参考标准见附表。
二、评选数量与范围
评选工作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评选对象为本年度通过答辩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评选出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比例为当年已经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总数5%、优秀硕士论文的比例为通过答辩研究生总数的3%。
三、负责单位
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制定评选办法,部署评选工作,公布评选结果。
各学院负责本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具体工作,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学院评选出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会推荐名单。
四、评选程序
1、学科推荐:申请人填写《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学科,由各学科对该论文做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论文的创新之处、论文工作量大小、选题前沿性等问题,并选拔推荐其中的优秀学位论文到学院参加评选。
2、学院评选:各学院可以根据本院情况参照各学院的评选办法和评分参考标准,按照评选的指标(博士5%、硕士3%)组织评选,产生初选优秀博士、硕士论文名单,并报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3、分委会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院初选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产生分委会推荐名单。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入选名单最后核准,公布。
5、原“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委员会”负责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五、争议期
为了增加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保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质量,设立为期5个工作日的争议期。在争议期,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予以公布,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的,学位办将撤消对获奖作者的奖励,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六、表彰和奖励
争议期结束后,由bet365365官网学位与培养处公布“北京林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为获奖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北京林业大学
二○○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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