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六节中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毕业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论文答辩和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工作及程序做以下规定:
一、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
1、完成基本学制年限的在籍研究生。
2、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
二、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标准
1、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同时符合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未通过者可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
2、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但不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者,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毕业证,未通过者可获结业证;
3、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但不符合申请博士学位要求者,可申请博士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博士毕业证,未通过者可获博士结业证;或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未通过者可获硕士结业证;
4、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德、智、体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
5、获得博士毕业证后需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在两年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6、获得硕士毕业证后需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在一年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在籍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或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领取相应的“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审批材料”或“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研办发【2005】3号)和《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指南》及《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指南》中的规定进行。
三、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的程序
1、研究生向导师提出毕业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填写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表”签字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一份毕业论文初稿,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其进行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携带审批材料、毕业论文初稿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领取毕业答辩相关材料。
2、学院研究生秘书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者本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未经资格审查、审批程序答辩者,答辩无效。
4、各学科负责人安排申请毕业答辩者的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并报学院主管院长同意。
5、申请结业的研究生不填写表格,只交结业申请,内容包括学号、姓名、专业、申请理由、导师签名等,并交一份经导师认可签名的论文初稿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学院、研究生院审批。
四、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生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⑴ 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应能表明作者确实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⑵ 论文工作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内容应以自己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为基础;
⑶ 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
⑷ 论文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题目确定后,完成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两个学期;
⑸ 论文表述须通顺、语言简练、图表清晰、数据可靠、结论科学,引用他人资料或结论须加以说明;
⑹ 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应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原则上字数在1万字以上。
2、博士生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⑴ 选题应为该科学发展的前沿问题或生产实践中的重大问题。论文的主要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⑵ 博士论文应有独到见解,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完整性、系统性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⑶ 论文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⑷ 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作者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的课题,只能将自己独立完成的部分写入毕业论文;
⑸ 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的工作时间一般应有两学年左右;
⑹ 论文须行文通顺、语言简练、数据可靠、图表清晰,准确地表达研究成果,实事求是地提出结论,引用他人资料或结论必须加以说明;
⑺ 毕业论文的写作格式应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原则上字数在3万字以上。
五、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⑴ 硕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申请人所申请学科的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⑵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申请人所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3-5位教授(研究员)职称的专家组成。
2、毕业论文答辩会组织的形式
(1)毕业论文答辩会由学科单独或统一组织的形式进行。
(2)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学科指定的毕业论文答辩秘书安排,毕业申请者本人不得参与。
(3) 毕业论文答辩会一般公开举行(保密课题除外),并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做详细记录。
3、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
⑴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正式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秘书名单;
⑵ 答辩秘书介绍申请人基本情况及学院资格审查结果;
⑶ 申请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15-30分钟)并答疑;
⑷ 申请人及列席会议者暂时退场;
⑸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对申请人的论文评议,并就是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就是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进行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⑹ 申请人及列席会议者回到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评议及表决结果。
4、毕业论文答辩会议应有记录,决议书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
六、毕业申请材料的审批
1.在完成答辩程序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答辩材料、成绩单一份及毕业论文三本一同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经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后报送学校主管部门。
2. 根据答辩委员会决议及学院审批意见,由学校签署意见。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表
2、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表
bet365365官网 2013年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