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指南
一、答辩条件
博士研究生需达到《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且2009级至2014级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需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09】05号)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的说明》(北林研发【2011】27号),2015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需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15】02号),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答辩程序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为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未在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者,不能进入正常答辩程序。凡是不能按期毕业者,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凡是提前毕业者,除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2.答辩资格初审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不达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申请无效。
3.预答辩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院同意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督导员。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由预答辩秘书填写《预答辩记录表》,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预答辩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预答辩环节仅限当年当次有效。
4.办理正式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的正式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受理。
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需携带以下材料:
–– 答辩申请表(双面打印,照片、签字齐全);
–– 成绩单(一式两份);
––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收录证明应为盖有红章的原件,且同时上交《学术论文录用证明承诺书》和文章稿件);
–– 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用于审核学位论文格式)。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之前,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审查格式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PDF格式)。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则直接进入送审环节(博士研究生进入预审环节)。
6. 提交送审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份(用于论文预审)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同时将相同版本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学位论文进行格式审核,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预审环节。
7.预审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学校学位论文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
8.论文隐名送审
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预审的学位论文方能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所有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采用远程网络隐名送审方式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学位论文送审周期通常为4周到6周。待3份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程序。论文送审中如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作者需按照3位评审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后,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再次送审修改登记表》,重新增聘两名评阅人,评审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下次提交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9.正式答辩·
全年安排两次正式答辩,分别为5月初到6月中旬,11月初到12月中旬。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隐名送审后,由答辩秘书组织答辩工作,答辩秘书持学科、学院签字同意后的学位审批表和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到学位办办理正式答辩手续,由学位办发给正式答辩的表决票、评分表、聘书等材料方能进入下一步的正式答辩环节。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方式见后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确定原则》。
三、答辩后续上交学位材料
1. 所有答辩材料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见http://www.qhdjmyx.com/xzzx/xwbgzl/
2. 所有答辩材料均需存档,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
3. 所有学位授予信息均需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请注意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