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发〔2018〕1 号
关于2018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学科及2018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8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8年春季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并请各学科、导师及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一、总体要求
1.受理对象
(1)春、秋季均可受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的答辩工作。其中,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与信息管理处赵老师(主楼212)联系,由赵老师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到信息管理系统中,再由学生本人登陆系统完成答辩申请及后续相关程序。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决定安排春季或秋季均可受理。
2.申请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及硕士学位人员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使用“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整个答辩申请及查询工作。
二、答辩环节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时间:2017年3月12日—3月18日
凡是计划在2018年春季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18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只有在网上提交了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1)延期毕业研究生。凡是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表》。(2)提前毕业研究生。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由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工作部庞老师(主楼206)审批。(3)往届生。已毕业往届生申请学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正常申请学位答辩,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后上报研究生张老师(主楼212)审核。
2.答辩资格初审
时间:3月19日—3月23日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网上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1)培养环节、成绩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成绩,可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院需携带全部任课教师课程成绩单、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及培养环节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处路老师(主楼207)审核培养环节、成绩和学分,咨询电话:62336385。
(2)缴费审核查询:
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审核由研工部徐老师(主楼217)负责。3月19日-21日为学校集中审核学费时间,期间不接收电话查询。学费审核未通过者请于3月22日之后进行电话核实,咨询电话:62338264。(请欠费研究生请尽快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请与各学院联系,或在答辩资格初审时间后带相关收据找综合处徐老师(主楼219)核实。
(3)答辩申请咨询:
①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咨询可以联系各学院研究生秘书;②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张老师(主楼212),联系电话62336359;③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人员答辩申请可以咨询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赵老师(主楼212),联系电话62338234。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
时间:3月12日—3月25日
(1)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本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预答辩的专家人数需达到该学科在岗教授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以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的方式来确定预答辩是否通过。(2)预答辩秘书需要填写《预答辩记录表》,且应将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3)预答辩材料由各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张老师(主楼212)。
4.答辩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时间
时间:3月26日—3月30日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受理。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现场办理答辩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答辩申请表、成绩单(一式两份),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http://www.qhdjmyx.com/xzzx/xwbgzl/index.html)。
凡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研究生,需在3月2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申报表》(http://www.qhdjmyx.com/xzzx/xwbgzl/210391.html),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科技处、研究生院盖章,逾期不再受理保密申请。
5.学位论文格式审查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时间:4月2日—4月13日
在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之前,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审查格式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PDF电子版本学位论文,其中隐名送审的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排版,待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所有通过格式审查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都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①若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则直接进入送审环节(博士研究生进入预审环节);②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取消本次答辩资格;③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但全文复制比例未超过30%,须填写《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论文内容有修改的则需再次上传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版本即为送审版本,无需重复提交。凡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预审、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6.博士学位论文预审
时间:4月18日—4月22日
全部博士学位论文在隐名送审前由论文预审专家委员会对论文进行集中预先审查,审查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具体办法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13]2号)执行。
凡未在4月18日前提交论文而错过了论文预审时间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期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7.学位论文送审
时间:4月23日—5月25日
(1)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送审3位校外同行专家。其中,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两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院采用远程网络隐名评审方式至少送审2位专家。如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8.正式答辩
时间:5月7日—6月1日
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具体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应在答辩前一周上报学院备案,由学院通知研究生教育督导。
9.答辩材料和数据上报
时间:6月4日—6月15日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由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并在系统中打印上报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以及其他纸质材料,一并于6月1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
研究生院学位与信息管理处
二O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