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学位论文答辩指南
一、答辩条件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达到《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公共要求》和本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且2009级至2014级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需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09】05号)和《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的说明》(北林研发【2011】27号),2015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需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15】02号),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达到本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答辩程序
1.网上提交答辩申请
春季开学后2周内为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未在网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者,不能进入正常答辩程序。凡是不能按期毕业者,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凡是提前毕业者,除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还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提前毕业申请。
2.答辩资格初审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培养方案的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申请无效。
3.办理正式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正式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受理。申请人可在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日到我校学位办申请报名手续,交纳申请手续费和资格审查费,并提交以下材料:
——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 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单位推荐信1份;
—— 专家推荐信2份;
—— 《北京林业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批表》2份;
—— 答辩申请表(双面打印,照片、签字齐全);
—— 成绩单(一式两份);
—— 全国外语考试成绩1份;
——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收录证明)(复印件保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
—— 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学术不端学位检测);
—— 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用于审核学位论文格式)。
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待现场审核材料通过后,研究生需在信息管理系统中上传用于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本,文本检测结果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后,才能提交正式送审的学位论文。
5.论文隐名送审
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方能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所有申请提前毕业和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正常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按30%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研究生院学位办在每年的4月初组织各学院进行抽取,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隐名送审名单,鼓励各学位对本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取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论文送审数量为一式3份,并按照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印刷和装订送交各学院。学位论文送审周期通常为4周到5周。待3份评阅意见返回齐全且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程序。一次送审中有2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此次申请无效,延期半年或一年后重新办理答辩申请手续;一次送审中有1篇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作者需按照3位评审专家的意见认真修改后,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再次送审修改登记表》,重新增评1份论文,增评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增评仍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此次申请无效,延期半年或一年后重新办理答辩申请手续。
6.正式答辩
全年安排一次正式答辩,为5月初到6月中旬。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送审后,由答辩秘书组织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秘书持学科签字同意后的学位审批表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答辩手续,领取答辩所用的表决票、聘书等材料后组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方式见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确定原则》后。
三、答辩后续上交学位材料
1.所有答辩材料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见http://www.qhdjmyx.com/xzzx/xwbgzl/
2.所有答辩材料均需存档,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
3.所有学位授予信息均需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请注意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