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校研究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北京林业大学首届研究生“就业服务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8年4月16日—2018年5月31日
二、工作主题
精准服务,规范管理,促进就业创业
三、工作内容
1. 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加强对国家、北京市和学校各级各类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一带一路”沿线、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到新疆、西藏工作。配合做好各地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招录工作。
2. 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结合学院特色和学科优势,积极对接相关的国际组织,邀请专家、校友进校园,通过开展讲座报告、项目推介、经验交流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3. 应用“互联网+就业”开展工作。支持学校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北林研究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建设,围绕基层就业、国际组织就业、国家战略需要领域就业、创新创业、职业生涯规划、精准就业指导服务等主题,积极组稿、投稿。进一步优化学院服务平台,提升就业信息精准推送服务质量水平,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精准对接服务。
4. 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落实好就业困难群体“五个一”帮扶措施,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进行一次深入谈话、提供一次有效就业信息、实施一次组织推荐、给予一次求职补助。重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确保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掉队。
5. 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开展职业人生分享、职业路径规划、职场生活体验、形势政策分析、毕业分类指导等活动,邀请社会成功人士、知名校友、老教师、知名就业指导教师、企业高管进校园或担任导师,以报告会、讨论会、讲座、沙龙、征文、比赛、参观走访、案例推送等形式,全面提升研究生的求职竞争力,引导研究生志存高远、把人生理想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努力成为有用之才、栋梁之材。
6. 落实好班级就业联络员制度。及时补充人员,加强培养培训,为他们搭建联系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解决好就业精准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7. 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签约“四不准”的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加强招聘信息管理,严禁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招聘活动公平、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1. 坚持立德树人,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
2. 就业创业实践活动,可以结合研究生就业创业论坛和职业生涯大讲堂品牌活动开展。立项办法参见《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2018年度研究生校级学术科技文化与就业创业活动立项申报的通知》(北林研工办发[2018]3号)。
3. 请于4月27日前将《就业困难群体情况上报表》(附件)发送至476547051@qq.com。6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电子)发送至515949892@qq.com。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困难群体情况上报表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6233601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