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上报初评名单及项目申请材料后,研究生院根据2018年学校该项目下拨的经费额度、会议级别、参会形式、同一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在本年该项目经费额度下调的情况下本次只能有一名研究生能获得资助并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从57个学术会议参会申请项目中遴选出39项予以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接受资助的研究生注意以下几点:
1. 有关火车票、飞机票预定、签证办理等事宜请受资助研究生自行办理。 出国(境)参会研究生如需研究生院资助出国(境)参会证明的,请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打印后到主楼214盖章。
2.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之内(假期除外),受资助研究生应按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准备齐全后到主楼214审核,同时将有关电子材料发送至liucq03@163.com(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术会议汇报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
(2)期刊/论文/摘要集封面、目录、文章/摘要复印件
(3)口头报告照片打印材料
(4)口头报告证明或出席会议证书复印件(如有)
(5)《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会议情况调查问卷》
(6)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者,须提交护照首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3.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金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费用报销说明(2018年3月修订)》和学校2016年9月3日起执行的《北京林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见附件)。注意:会议所需费用请参会者自行垫付,外出参会时妥善保存好有关票据,会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注意出国(境)参会者只有伙食、公杂费不用提供相关票据(注意乘坐飞机须同时留存好登机牌),届时学校将严格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费用报销说明》中因公出国人员相关标准的一半×会议召开天数进行报销。
4.附件1中拟资助名单不是最终予以报销名单,未成行者、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私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已参会但未进行大会(分组)口头学术汇报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自动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凡未成行的研究生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发送到liucq03@163.com。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