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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务处关于开展财务接单报销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3 阅读: 次

为切实提高财务报销效率,缓解年底报销紧张状况,做好与下一步实现网上预约报账的过渡与衔接,计财处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1月27日起至本学期报账结束,暂停网络取号,试行现场接单报销。集中接单时间暂定每周一、周二,集中核算付款时间为每周三至周五,接单期间仍可办理校内转账、支票领取、支票借用和汇款业务,暂停办理科研经费到账查询及发票开具业务。

    具体安排如下:

1、接单时间:每周一、周二上午8:10-11:00,下午1:30-4:00

2、接单对象:报销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如委托他人报销,则报销人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或在校研究生。

3、接单形式:报销人现场取号等待接单。

4、领款形式:每周三、四、五为财务核算时间。计财处在此期间对报销资料核算通过后,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报销人领款,报销人需持报销凭条和北京地区开户的工行卡按通知时间和窗口签字确认后领款。

请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前,仔细对照《北京林业大学财务报销须知》的要求,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财务报销明细表》,将所有报销票据按类别统计,按要求粘贴,并提供报销类别所需的材料和附件。报销时,将《北京林业大学财务报销明细表》、《财务送单、接单报销凭条》(一式两份)以及所有报销单据一并提交计财处报销。接单过程中,如有表格填写不完整、票据不合格或材料附件不齐全者,直接退回至报销人。有未涉及的报销问题可直接咨询计财处。

特别提示:报销人送单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要求每一个项目号填写一张《北京林业大学财务报销明细表》

2、按规定对所有报销票据履行签字审批手续,并归类整理票据。

3、送单时必须提交《财务送单、接单报销凭条》一式两份。

                 具体见附件

计划财务处

2017.11.23


[点击下载] 北京林业大学财务报销规范.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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