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有关条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或五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或三年。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不能按期毕业时,应提交延期申请。在规定期限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每年最迟办理延期手续时间不晚于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当年“关于研究生办理延期手续的通知”,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需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一次申请延长时间以半年计,最长为一年。
请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相关表格,并前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楼206)受理审核盖章时间:每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如有疑问请咨询 010-62336011。